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阳光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12月-2023年1月申报阳光挂网的药品三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已完成公示工作1625120976信息予以公产品于2023年3月,议价结果不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