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8个品种,又一省宣布第二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含目录) |
来源:吉林省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3/3/28 11:38:11 |
吉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全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随通知公布了《吉林省第二批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有 48 个品种,大家可以对照下国家版的,看看新增了哪 18 个,有没有自己的品种?






和其他省一样,吉林省卫健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省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机构的合理用药管理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制定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且必须包含《省级目录》的全部药品。医疗机构目录制定完成时限为4月20日之前,目录形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第二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备案(只备案通用名,无需备案规格),要求备案目录为纸质版并加盖本机构公章、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医疗机构在目录备案之后3个工作日内,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机构目录。
另外,吉林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中有11种药品调整出《省级目录》,针对调整出目录的药品,应继续原监控措施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持续促进其合理使用。
同时,各医疗机构应每季度对本机构《吉林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监测指标》进行监测、汇总、分析。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等措施,保证用药合理性逐步提升。严格落实非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等问题时要及时开展评估,对不适宜率高的药品应及时纳入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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