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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口腔牙冠产品信息采集工作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3/3/29 15:07:58

2023年3月28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2023年河北省关于开展口腔牙冠产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就开展口腔牙冠产品信息采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单牙种植使用的全瓷牙冠产品,材质主要成分为氧化锆,包含白锆、彩锆(含单色彩锆和分层彩锆),且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前15位为C07060114405001的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产品资格。申报产品应属于产品范围,产品及其原材料均应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企业资格。申报企业为已取得产品范围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维护。

(三)申报规范。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8日9时至2023年4月3日17时。

四、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请使用账号或CA登录河北省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进入“耗材联采—项目管理—项目列表”,选择“口腔牙冠产品信息填报”进行产品信息填报,并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并打印本企业的产品基础信息及承诺内容(承诺内容不可删减),加盖企业鲜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https://f.kdocs.cn/g/SuYMdj8F/。

五、有关要求

(一)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信息填报工作,并按时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填报产品信息,将影响后续挂网采购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在河北省有销售记录且符合产品范围的生产企业(含代理)均须参加产品信息填报;无销售记录但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应按要求填报。

(三)符合采购品种要求且在河北省有销售的产品均须填报,未在河北销售但在产的产品应按要求填报。

(四)未取得国家医保耗材代码的产品,企业请尽快登陆“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https://code.nhsa.gov.cn/)进行信息维护。

(五)未在单位网厅注册或办理CA的企业,请按照《关于省集采平台账号申请流程和药价查询途径》及时注册账号,以免影响产品信息填报工作。

咨询电话:0311-66906539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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