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针对全市未完成集采品种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的13所公立医院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没有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共5家医院。包括: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其中,长江航运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的采购量均不到50%。

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没有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共8家医院。
包括:长江航运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5829 部队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4所医院的采购量不到50%,而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采购量直接为0%。


目前,官方在不断强化对耗材带量采购医院端的监控,包括抽查医疗机构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采购与实际入库品种、数量、金额等情况,抽查医疗机构使用非中选品种情况。
并明确,对于带量采购政策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医保局将进行函询、通报或约谈,必要时将医疗机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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