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药品中选十六省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含目录) |
来源: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23/5/22 16:02:29 |
2022年11月18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促进药品形成合理市场价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由江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组成省际联盟,委派代表组成药品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由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承担日常工作。
2023年5月19日,官方公布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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