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 依据《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药品联动降价工作的通知》(药采﹝2023﹞63号)、《关于公示暂停挂网部分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安徽)相关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药采﹝2023﹞62号)文件,现暂停相关药品挂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