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执行第八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就做好第八批国家集采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做出通知,宣布执行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这是全国第一个省区正式宣布执标时间。
第八批国采内蒙古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如下(价格:元):



《通知》对执行工作做了具体的时间安排:
中选药品申报
中选企业和备选企业于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6 月 14 日 17:00 前登录【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完成相关中选药品申报挂网;
报送委托配送企业
中选生产企业须按要求于2023年6月7日-6月15日17:00前报送委托配送企业材料;
配送关系建立
2023年6月16日-6月24日中选生产企业与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登录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交易结算】模块【配送关系管理】菜单建立配送关系,医疗机构将中选药品勾选至常用采购目录,并为中选药品从已建立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选定配送企业;
电子协议签订
各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登录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交易结算】开展协议签订工作。
《通知》显示,中选药品入库后系统自动生成结算单,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进行财务章和法人章签章,未如期签章系统自动纳入结算;自治区药采中心确保中选药品入库后30日内付款,各相关单位可在自治区药采结算系统下载银行出具的各类回单分别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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