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保障参保群众健康,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7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各有关单位申请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的7个中药饮片开展了专家论证评审,经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备,拟将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支付,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