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3﹞63号)的要求,我院积极组织落实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我院的9个品规,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确保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