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含目录) |
来源: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23/7/17 11:29:04 |
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药品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我区落实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驻桂医保定点军队医疗及药材供应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十六省(市、区)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
二、采购周期
(一)本轮采购周期自2023年7月30日开始计算,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二)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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