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6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了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公告,为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宜的中医药服务,由山东、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海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省际联盟,代表上述地区医药机构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本次联盟采购品种目录为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的20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首个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采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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