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明细公示来袭,11月起执行!(含目录) |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0/9 11:10:33 |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双通道”药品备案管理服务流程,简化参保群众办理“双通道”药品备案手续,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2〕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备案材料清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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