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确定!29省干扰素集采方案:规则、最高有效申报价、报量

确定!29省干扰素集采方案:规则、最高有效申报价、报量

来源:江西省医保局、医药云端  发布日期:2023/11/28 14:15:05

11月24日,江西省医保局正式发布《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YP2023-01),并公布了15个产品的采购量基数、最高有效申报价等关键信息。在规则层面,也做了一些局部调整。

此次由江西牵头的29省集采联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仅广东、江苏、云南等省未参与次次干扰素联盟,堪称“小国采”。

本次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4年,采购周期内购销协议每年一签。最高有效申报价及采购需求量未在征求意见稿中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流标品种和未中选药品将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予以单独标识,其采购情况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定期通报。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流标品种或未中选药品时应予以报告说明。

此外,此次集采引入了实际使用量与上一年度实际使用量的比值(Q值)来启动中选价格调整;此外,还要求中选企业上报中选品种经过第三方审计的归属净利润增长率。

采购品种如下表所示,共15个干扰素,剂型包括注射剂、阴道泡腾片、软膏、栓剂、凝胶剂、喷雾剂及滴眼剂。

拟中选产品确定规则

同品种有效申报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报价不得高于同产品(同产品指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说明书上的通用名、规格、厂家一致)全国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备选价格)(以下简称“省级集采最低价”),既有中选价格又有备选价格的,取其中最低价格。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序,排名前70%(向上取整)的企业确定为拟中选企业。

12.2  同品种有效申报企业为2家或1家的,报价不高于同产品省级集采最低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拟中选:

12.2.1 企业各品种报价降幅(A 值,下同)与有效申报企业3家及以上品种的拟中选企业平均降幅 (B 值,下同)比较, 当 A 值≥0.5倍的B 值,拟中选。若申报产品注册分类为生物制品第一类的,A 值≥0.4倍的B 值,拟中选;注册分类为生物制品第二类的,A 值≥0.45倍的B 值,拟中选。

12.2.2 不符合12.2.1条件的,各企业各品种按A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60%的(向上取整)的企业,拟中选。

12.2.3  初次报价不满足以上拟中选条件的,启动复活程序,企业重新报价并予以确认,符合12.2.1的,拟中选。

12.2.4  同品种有效申报企业为2家且2家企业都中选的, 中选价格差距不得超过1.8倍;如超过1.8倍,则较高中选价的应下调至较低中选价格的1.8倍以内,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供应地区确认

同品种有效申报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拟中选企业进行主供地区和备供地区确认。若拟中选企业未按时参与供应地区确认,视同放弃拟中选资格。

主供地区确认:拟中选企业首先进行主供地区确认程序,第一顺位企业优先在供应地区中选择1个地区。优先选择完毕后,从第一顺位企业开始,所有拟中选企业按顺位依次确认剩余地区,每个拟中选企业每次选择1个地区,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所有地区选择确认完毕。

备供地区确认:拟中选企业在主供地区确认完毕后,按中选产品顺位进行备供地区确认程序。每个拟中选企业的备供地区须不同于其主供地区。

约定采购量分配:

有效申报企业2家的品种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进行分配:

选择完主供地区后,在第一顺位企业选择的每个主供 地区,第一顺位企业获得该地区同品种6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 量,第二顺位企业获得该地区同品种3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在第二顺位企业选择的每个主供地区,第二顺位企业获得该地区 同品种6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第一顺位企业获得该地区同品种3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

 中选企业只有1家时,获得同品种8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有效申报企业3家及以上的品种,获得主供地区同品种80%的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

流标品种和未中选药品处理

流标品种和未中选药品将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予以公告,其采购情况纳入联盟地区重点监测范围并定期通报。

中选价格调整

在本次集采周期集采中选结果执行一个完整采购年度后,根据执行一个采购年度实际采购量与“上一个采购年度” 的“年化实际采购量”的比值(Q 值),当该企业中选产品当年  的归属净利润增长率>上一年的归属净利润增长率,且当年归属净利润增长率和归属净利润也同时都大于0时,启动中选价格的调整机制。

(1)  Q 值≤130%,中选价不作调整。

(2)130% <Q 值≤160%,中选价下调5%*M 。

(3)160%<Q 值≤190%,中选价下 调10%*M。

(4)190%<Q   值≤220%,中选价下调15%*M 。

(5)Q值>220%,中选价下调20%*M。

集采周期内,中选价下调超20%时,不再下调。

备注:

1.归属净利润增长率=(当年净利润额-上一年净利润 额)/上一年净利润额。2.M=1- 本企业中选品种降幅。

3.上一采 购年度:指执行年度的前一年,例如执行年度为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则上一采购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4.年化实际采购量:当实际执行时间不足一年或超过一年,应折算至一年的采购量。

中选品种归属净利润、归属净利润增长率在执行周期,中选企业在每个采购自然年度结束后,根据联 盟集采办公室通知要求,及时填该自然年度中选品种经过有资质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的归属净利润和归属净利润增长率(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报送至联盟集采办公室。

 

声明:本文系转载内容,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吡喹酮片 素片 山西 基... 2017-08-01
复方胃痛... 胶囊剂 甘肃 非... 2020-12-31
补虚通瘀... 颗粒剂 陕西 2021-03-19
化核膏药 膏药 山东 2019-12-17
头孢羟氨... 分散片 江西 2017-09-11
云南白药... 气雾剂 江西 2017-09-20
葛酮通络... 硬胶囊 青海 2018-09-06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