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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交出有温度的医保“民生答卷”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日期:2024/1/4 10:49:04

1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线集中答复了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医保的相关内容,涉及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商业保险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国家医保局表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百姓看病就医负担。十年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已赔付超7000万人。
 
国家医保局表示,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侧重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目前,17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在售产品超过5000个,涵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生育保障、健康管理等各领域,已经从简单的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病前、病中、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管理发展,新产品类型不断出现。2022年,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8653亿元,赔付支出3600亿元,同时积累了超过1.6万亿元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减少参保群众后顾之忧。
 
此外,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21家保险公司在全国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十年来已赔付超7000万人。在支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面,截至2022年底,共有31家保险公司先后参与经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项目。
 
持续加大医保补助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为巩固扩大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国家在对全体居民医保参保人给予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还根据地方财力和不同个人的承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安排专门政策予以支持。
 
国家医保局表示,针对地方财力不同的客观实际,国家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财政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并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针对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国家通过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依据困难程度分类资助其个人缴费,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对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了一定期限的定额资助,减轻个人缴费压力,确保应保尽保。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8186万人。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医保补助资金投入,对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方面,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其中对西部地区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的比例给予补助,为最高档比例,对中部地区补助60%,东部地区补助10%一50%不等。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705亿元,其中,西部地区1473亿元,中部地区1603亿元,合计占补助资金总量的83%。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面,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省份和西藏、新疆的倾斜支持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11亿元,其中80%以上流向中西部地区。
 
医师不得要求患者持外配处方到指定药品零售企业购药,不得在外配处方上书写或标识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除特殊情形外,处方上不得出现商品名。
 
三、加强外配处方行政监管
 
公立医疗机构应加强外配处方日常管理,建立外配处方使用监测、评价、预警、干预机制。定期对开具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医师,以及开具的药品品规、数量、金额等实行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围绕外配处方用药指征、选用情况、用法用量、安全有效性、替代药品等方面开展处方点评,定期通报外配处方使用情况。
 
对于频繁开具或者用量较大的外配药品,在医师开具处方符合诊疗规范和外配处方规定的前提下评估临床需求,确有合理需求的药品经医疗机构审批可通过调整医院药品基本供应目录优化其药品结构,以更好地适应临床需求。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当事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 2024 年 2 月底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制定外配处方管理目录,建立相应信息化系统与功能支撑,并按要求对医师进行规范开具外配处方的培训。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应于 2024 年 4 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我委拟在 2024 年度将外配处方纳入省药事质控中心管理并开展现场质控指导,对发现外配处方管理混乱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相应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的质控指导。
 
四、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 号)、《四川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方案》(川卫发〔2020〕9 号)要求,坚决维护公立医疗机构药房公益性,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均不得承包、出租或变相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院内外开设营利性药店。公立医疗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应当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关费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医疗机构任何药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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