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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省“小国采”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福建落地!5月16日执行

  发布日期:2024/5/10 10:26:11

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27省“小国采”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福建落地!5月16日执行

5月8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出《关于落实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福建将于5月16日挂网执行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原则上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福建执行的集采,是广州交易中心牵头开展的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27个省份组成联盟,17个临床必需易短缺类、急抢救类等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纳入集采。

联盟参与范围,堪称小国采

27省联盟包括:山西(后增加)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未参与联盟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河北、吉林。

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首次集采,参与联盟的范围非常广,几乎又是一个“小国采”的架构。

完善限价及医保支付标准

5月20日起,中选药品、备供药品和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同步执行规定的销售价格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院内信息系统调整工作。

(一)销售限价

中选产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通用名非中选产品按不超过最高销售限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医保支付标准

1.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其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2.同通用名非竞争组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以销售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销售价格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以销售价格的70%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以中选药品价格托底。

3.同通用名竞争组药品以不超过中选价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短缺药、急抢救药品受到监管机构关注

此次集采涵盖的产品有地高辛、氨茶碱等品种,都是“短缺榜单”上的常客,且价格上浮较大,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据中康数据显示,氨茶碱注射液市场销售额涨势厉害,个别品规的价格上浮较大。中康开思数据库显示,2023上半年氨茶碱注射液品种的等级医院销售同比增长165%,其中金某药业的氨茶碱注射液(10ml:0.25mg*5)价格在上调明显,市场增长源于单价的上涨。

地高辛注射液等级医院市场上半年同比增长47%,品规单价是下调趋势。例如,某药企的地高辛注射液(2ml:0.5mg*2)的单价从2021年底开始下调,2023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增长45%,是由销售量上升驱动。

此次集采除了易短缺药品外,急抢救药占据了较大比重。近年来,部分急救药品价格跳涨的事情时而出现。氯解磷定注射液(2ml:0.5g*1)的中标价曾从4.61元上涨至178元;西地兰(2ml:0.4mg*1)中标价曾从11元上涨至89元。

参比及过评产品有申报资格,未过评产品可申报但仅可备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集采原则上同通用名和同医保合并归类剂型品种同组过评企业达 3 家及以上的,仅参比制剂和过评产品具有申报资格。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需求,未过评药品可参与申报,但仅可参与备选产品资格确定。

非中选产品列入重点监控目录,使用量占比不得高于30%

按采购方案,未报名、未报价(含未确认最低价、无效报价)以及同品种同组未产生中选的产品,如企业在采购周期内申请挂网,其产品按照同品种的非中选身份挂网采购,并列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重点监控目录。

联盟省(区)医保部门按工作部署进行价格成本调查,择机开展价格谈判确定中选产品,对于交易价格异常的,与同类替代药品价格差异悬殊的,系统采购下单时予以警示,并约谈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将相关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在采购年度内,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原则上继续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非中选产品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中选产品采购量占比达50%及以上,续签采购量每增加10%价格须降1%

一个采购年度内,中选企业的中选产品在联盟(省)区采购量占比达到 50%及以上的,其续签约定采购量比上一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每增加 10%,其续签价格须降低 1%;每次续签的降价幅度上限为 30%。

中选/备选产品续签价格需联动本企业更低价格

首年采购期满后,在续签协议时,中选/备选产品续签的价格需联动本企业更低的最新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或国家专项谈判价格,不接受的视同放弃中选价格,调整为备选产品。

确保完成采购量后剩余用量可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品种

按福建《通知》,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计算,按照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需求量确定。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剩余用量可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同通用名药品。
来源:联众医药网


二、“回流药”危害大!国家医保局提醒


国家医保局提醒,“回流药”危害大,买卖双方都违法

近年来,随着医保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逐步扩展,特别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稳步推进,参保人员买药用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诊所甚至线上都可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

然而,这些政策带来实惠和便捷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不少药贩子通过“高价回收”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这种变相回收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再次销售的,就是医保“回流药”。国家医保局提醒,不要因贪图小利成为药贩子的帮凶,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影响用药安全

眼下,有患者认为,医保政策好、特殊病报销比例高,自费10元就可以开出总价100多元的药,即便以50元的价格卖出去,还有得赚;有患者病情轻微,却向医生描述病情严重,要求按上限用药量开药,吃1份卖3份;还有些人,药开多了或快到期了,正好有人高价收,干脆卖了,赚点小钱。

事实上,“回流药”危害不小。

一是“假药”害人,有的药贩子把真药卖给零散用药的小诊所,再把真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如此以假乱真,如患者不慎服用,不仅影响治疗效果,更有可能危及生命!

二是“过期药”误人,因为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药片上,很多药贩子把临期的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患者只能看到新药盒上的新日期,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过期药,如此张冠李戴,轻则延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

三是“错药”杀人,有的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剂量规格、药品种类往往产生混淆。小孩吃了成人药会有生命危险,需要促进血液循环的患者吃了凝血药能直接丧命,一些精神类麻醉镇痛类特殊药物,甚至被当成毒品转卖给年少追求新奇的孩子们!

四是“骗保”坑人。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等方式获取药品后再转卖给药贩子,这就是欺诈骗保行为!

参与销售“回流药”是欺诈骗保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超量配药、重复配药获取药品后,转卖给药贩子,直接销售、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是欺诈骗保行为,导致本该救命用的医保基金被不法分子啃食。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针对药贩子,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下简称“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两高一部”在前不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一起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药贩子马某雨多次使用赵某某等11人的医保凭证,在北京多家医院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部分药品出售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

倒卖医保药品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部署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据悉,医保部门将通过医保大数据智能监控,加强对相关疑点问题的筛查分析,实现精准打击。同时,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开的药也都有扫码记录,有助于线索核查和监管。

浙江省金华市医保局曾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血友病人胡某良医保数据异常,经深入调查,发现胡某良持多人医保码,在多家医院虚开血友病治疗药物百因止,后在血友病群发布卖药广告,将药物以一折至两折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最终,胡某良被判处10年6个月,其妻协助开药、寄药,也难逃法律制裁。

每个人都有守护自己健康的权利,更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国家医保局呼吁,不要向药贩子卖药。建议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如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可及时向医保部门举报。医保部门将视举报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来源:光明网、北京日报

三、价格超最低价1.8倍,大批药品被取消挂网!

5月7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下发通知,对部分药品开展竞价挂网,直指过评药品。

对于过评药品,通知要求,过评药品达到2家及以上但未按化学药品1.8倍规则竞价的,药品企业均需按药品名称同组竞价,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且不高于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挂网;超过同组最低价1.8倍或超过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的不予挂网。

也就是说只要过评的药品达到了2家,那么,药企就需要按照1.8倍规则——即挂网药品价格不得超过已挂网过评药品最低价的1.8倍方能挂网,否则就不准挂网。

此外,为了让过评药品价格更为合理,河北还留下了一个隐藏的杀招:不高于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河北并未明确“一定倍数”的具体数额,但笔者认为这会成为河北降低药价的隐藏的杀招,因为医保部门认定过评药品的最低价格过高的话,那么这一规则将发挥作用,给药企带来降价压力。

同时,通知还表示,过评药品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且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国家监测价或全国最低价。

压力不仅仅给到过评药品,对于未过评的药品来说,同通用名化学药品已挂网企业无交易或无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但申报企业或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企业达2家及以上的,所有企业均需报价,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后,申报价格在同组1.8倍以内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挂网,超同组最低价1.8倍的药品不予挂网。

也就说只要有超过两家生产企业,药企都需要竞价,一旦有一家药企报出了超低价,那么价差超过1.8倍的药企将会不予挂网。这对药企来说,降价压力是极大的。

当然,为了防止药企超低报价,通知还表示,企业低于成本价或无法保障供应恶意申报价格,干扰药品挂网工作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在一些具体价格上,通知还要求,同厂家同通用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需符合差比价关系;未过评药品价格需低于过评药品价格;过评药品价格需不高于原研(参比制剂)药品价格。

这些规则并不是说说就算了,已经开始生效。

同日,河北还公布了竞价药品挂网的通知,通知显示,已经有大批药品因为超过同组最低价1.8倍、不符合差比价以及未过评药品超过评药品价格、过评药品超过原研药价格而被取消挂网资格。
来源:医药人俱乐部

四、公立医院招标“恶意串通”被通报

5月6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医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中江县第二人民医院涉嫌的“恶意串通”、采购文件未按确定事项签订等违法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将面临5万元罚款,15天内缴清,并给予警告与限期整改。

官方透露,该医院在招标过程中,与中标供应商“交往过密”:经调查,会内期间供应商曾多次参加院长办公会,不但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预算成本作出发言,还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并最终中标。

公立医院因招标采购违法被罚,这在医疗行业还是非常罕见的。尤其罕见的是,作出处罚的中江县财政局还将细节全部披露了出来。

或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中江县财政局披露的信息,2021年11月,中江县人民医院公开对智慧医院建设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包括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急救与心电网络系统、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预算金额为400万元。

据评标报告显示,当时参与投标的有卫宁健康、新疆斯普德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蓝恒力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四川卫宁软件有限公司的评审得分获得碾压式第一,最终以398.2万元中标。

一般来说,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是可以直接联系招标单位的,但要把握尺度。

院长办公会本是由院内领导层对重大事件决策表达的通道。卫宁健康的人在会了解招标项目信息本无可厚非,问题就出在“供应商曾多次参加院长办公会”,而且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预算成本有过发言。

虽然相关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来限制投标公司参与这类会议的行为,但在交流中谈到了成本,就可能涉嫌“透露标底”,明确违反了条例中“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情形。

据健识局了解,串通投标的责任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串通投标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若公立医院通过院长会的形式如果透露了招投标信息,是可以依法追究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按法律规定:中标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情节严重”行为,即可视为串通投标罪。

目前,卫宁健康并未对调查决定作出回应。

昔日明珠,如今蒙尘

卫宁健康此前有过类似遭遇。

2023年7月,卫宁健康董事长周炜因涉嫌行贿罪被茂名市监委留置,一个多月后解除留置,重回公司管理岗位。彼时,正是医疗反腐风暴最猛烈的时候,周炜被留置的具体原因并没有披露。

卫宁健康是知名的医疗信息化供应商,1994年进入医疗健康行业,2011年登陆创业板,因蚂蚁集团战略入股名声大噪。根据IDC发布的《中国医疗行业IT解决方案市场预测2018-2022》报告,卫宁健康以9.3%的市占率位列行业第二,市值一度逼近620亿元。

卫宁健康主力业务包含两块,分别是医疗卫生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健康。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1.63亿元,保持了连续10多年的增长;但净利润表现不太稳定,2021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3.78亿元、1.08亿元,2023年又回升到3.18亿元。

公立医院的数字化改造,具体落地时每家医院的情况都不一样,不可能用统一的系统。一旦用了某家供应商,今后的维护更新也都要依赖它。因此,一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金额可能非常巨大,今年3月,河南商洛市人民医院发布“数字化智慧医疗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预算总金额为1500万元。

经济观察报曾报道,卫宁健康此前就有为了顺利拿下招标而行贿的案例。司法文书显示,2016年,卫宁健康因岳阳市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先后分三次向相关负责副院长钟利明行贿共198万元。

目前,中江县只披露了县第二人民医院“恶意串通”等事实,该院为何要为卫宁健康大开绿灯,尚未公布。

相关条例规定,“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将直接视为串通投标罪“。
来源: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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