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河北省关于公示京津冀“3+N”联动和集采药品拟中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我中心6月12日发布的《关于联动部分“3+N”独家药品中选结果并对部分“3+N”药品开展联动和集中采购的通知》,经报价、解密、价格遴选等程序,现将京津冀“3+N”联动和集采药品结果予以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地址:企业登录系统,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菜单,进入“3+N”联动和集采”项目进行申投诉。
公示和申投诉受理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6月19日17时。
公示无异议药品确认为中选药品。
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确有问题的取消该药品中选资格。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采购中心
二、湖南省关于药品挂网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以及《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2024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期间,已挂网药品挂网价格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予以集中公布。为确保药品采购和使用的准确性,请各相关人员务必仔细核对并及时更新药品价格信息。
来源: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三、辽宁省关于公示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三批)资料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的通知
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三批)资质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公示已结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价格信息申诉流程,针对价格信息的申诉,给予被申诉企业澄清机会。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
一、被申诉情况查看
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
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审核结果公示”功能模块下的“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进行查看。
二、网上申诉应答
1.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点击被申诉的内容右侧相应的【申诉应答】按钮进入应答页面,查看申诉内容。
2.对申诉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申诉】按钮;对申诉内容不认同的,需填写应答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申诉】按钮。
3.申诉应答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应答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应答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应答】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应答,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
4.申诉应答状态可在“被申诉管理”菜单中【中标价被申诉管理】标签下进行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的,视为认同申诉,申诉有效。
三、应答要求
1.被申诉企业要重视申诉问题、严谨应答。应答内容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直接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申诉企业将根据应答情况决定是否发起第二轮申诉。
2.应答内容应言简意赅,仅针对申诉内容进行应答,其它与申诉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请不要赘述。
四、应答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
来源: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四、江苏省关于公布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阳光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15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附件私信客服)。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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