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政策法规 > 进一步做好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进一步做好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6/20 10:18:59

京医保发〔2024〕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落地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5号)执行情况,现就试点工作中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试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前往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国谈药时,由试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并将处方信息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由参保地医保部门按当地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二、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试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需前往双通道零售药店购买国谈药时,由试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并将医嘱信息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相关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或试点医疗机构垫付,计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声明:本文系转载内容,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注射用血... 注射剂... 天津 2016-03-21
香砂和中... 水丸 河南 2016-11-14
香砂胃痛... 其他剂... 黑龙江 2017-05-05
通心络胶... 胶囊剂 广西 2016-11-11
罗红霉素... 片剂(... 广西 2016-11-02
止血定痛... 片剂(... 广西 2016-11-29
云南白药... 酊剂 江苏 低... 2018-04-04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