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河北省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的通知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二、拟挂网公示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粒增补挂网-企业申投诉”,服务事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历史申报数据”。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采购中心
二、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确保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平稳落地,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执行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和供应清单(附件私信客服)。
二、执行时间
2024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
三、中选产品信息确认
中选产品在贵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以下简称“系统”)执行。
中选产品未在系统挂网的,中选企业通过登录系统-业务导航-流程指引-耗材挂网数据管理-耗材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在系统挂网的耗材在执行初始日起,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价格,企业无需进行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
(二)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三)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与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满。
(四)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或以SPD供应商名义收取配送企业其他费用。
来源: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三、关于公布湖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目录(2024年第7期)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布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2024年第五批药品挂网交易目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申报和药品项目变更申报核验结果已公示,申(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已完成,现将药品挂网交易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投)诉处理情况
相关企业可通过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投诉结果查询】查看处理结果。
二、药品挂网交易目录
2024年第五批药品挂网交易目录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2024年第五批药品项目变更目录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2024年第五批药品编码变更目录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三、执行时间
公布产品于2024年7月18日起正式执行。
四、相关事宜
生产企业须尽快在招采子系统搭建好配送关系,确保医疗机构执行之日起能正常下单采购。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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