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河北省关于公布部分符合挂网条件药品的通知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部分独家药品进行公布。(附件私信客服)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否则从查实之日起暂停一年挂网资格。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采购中心
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7月20日-26日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具体公布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https://code.nhsa.gov.cn。
如对数据库药品信息有异议,公众可随时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意见反馈”栏。
2.“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
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邮编:100830)。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三、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公布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2024年第六批药品挂网交易目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申报和药品项目变更申报核验结果已公示,申(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已完成,现将药品挂网交易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投)诉处理情况
相关企业可通过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投诉结果查询】查看处理结果。
二、药品挂网交易目录
2024年第六批药品挂网交易目录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2024年第六批药品项目变更目录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2024年第六批药品编码变更目录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三、执行时间
公布产品于2024年8月21日起正式执行。
四、相关事宜
生产企业须尽快在招采子系统搭建好配送关系,确保医疗机构执行之日起能正常下单采购。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四、辽宁省关于组织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第二批)其它已挂网规格包装价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天津“3+N”联采办通知要求,京津冀“3+N”联盟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已更新,在原有供应清单基础上增加了62个产品,我省定于2024年9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京津冀“3+N”部分西药和中成药(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为保证同企业相关药品采购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未纳入中选供应清单但已在我省挂网的中选药品其它规格包装(附件私信客服)的价格应与中选药品中选价格符合差比价规则,中心已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出相关药品符合要求的价格,现组织企业对调整后价格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按调整后价格执行,不予标记中选身份;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取消挂网。
相关企业需在2024年8月25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不予挂网。
来源: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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