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医保局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函(非官方) |
发布日期:2024/11/7 10:18:32 |
首批处置工作重点聚焦接续采购价差过大的品种应于11月8日(周五)前处置完毕
11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对国家组织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药品开展价格风险处置的函(非官方)



备注:该条信息官方网站尚未公布,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声明:本文系转载内容,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