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江西省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3号)。(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 )
附件:附件1.采购品种明细和首年约定采购量.xlsx
附件:附件2.联盟地区吉林、湖北、重庆首年约定采购量.xlsx

各有关企业:
根据《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YP2024-01)》相关要求,现发布吉林、重庆、湖北首年约定采购量以及更新后的联盟地区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具体详见附件。






十六省(区、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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