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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来源:国家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4/12/18 9:54:33

2024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将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下简称慢阻肺)在内的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助力慢阻肺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三医协同发力,更好惠及民生。
 
11月21日,全国启动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常驻北京的浙江宁波某企业职工王先生(化名),在参保地办理了慢阻肺慢特病待遇资格后,成为浙江省首位享受到结算便利和相应待遇的受益人。当日8时许,王先生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就诊期间,接诊医生为其开具的慢阻肺治疗用药,共340.84元,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报销后,患者个人实际支付58.62元,自付金额全部从他的个人账户基金余额中支付。王先生说:“8月份来看病时,按照政策如果我不想现金垫付后再回参保地申请门诊慢特病费用手工报销,就只能在异地按普通门诊待遇直接结算。现在国家扩大了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范围,我的病能够在异地按门诊特病待遇直接报销,医保服务真的是越来越好了!”
 
2024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聚焦医疗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扩围工作。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作为就医地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同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善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及流程告知书,上传参保患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动态维护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方便辖内参保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本人享受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参保地跨省结算政策规定及就医地已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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