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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 |
发布日期:2025/1/9 9:40:53 |
1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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