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目录)3月10日湖南省部分药品成本公示,医疗消费风向要变? |
发布日期:2025/3/11 9:42:10 |
3月10日湖南省关于部分药品成本构成情况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7日17:30。
附件:部分药品成本构成表.pdf

为进一步压实生产企业对药品价格的主体责任,防范药品歧视性和隐秘性价格虚高风险,根据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审计反映药品价格问题整改操作指引〉的函》(医保价采函〔2023〕205号)要求,现对部分企业在我省申报挂网价格显著高于同类药品价格的产品,进行药品成本构成情况公示(见附件)。欢迎相关企业监督,促进药品价格公平透明均衡,避免出现畸高价格,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7日17:30。对产品价格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诉和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tps.ybj.hunan.gov.cn/tps-1oca1/1ogin)申投诉模块递交。
2025年3月10日
信息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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