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川药招〔2025〕94号关于公示药品省际联盟带量联动企业及品种申报信息的通知(二)
附件:产品及企业申报信息、企业间关联关系汇总表.xls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公告》《关于开展环磷腺苷葡胺等66个化学药品省际联盟带量联动采购公告》(以下简称“两公告”)要求,对各相关企业线下提交的企业和产品基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通过线下方式提交药品省际联盟带量联动企业和药品申报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1日—4月27日
三、质疑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
四、其他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公示工作。相关企业必须真实、准确反馈基础信息,若存在信息瞒报、谎报、漏报、错报等行为,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记录。。
(二)线下提交资料的申报企业请务必尽快办理四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账号,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151912、028-86917838
2025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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