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河南省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河南药品增补挂网和价格调整的通知
附件:1.国十中选未供应河南药品清单.xls
附件:2.非主非备药品医保编码勾选操作手册.doc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105 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等3批次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19号)要求,现将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河南药品增补挂网及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非我省主供及备供(含第二备供)的中选药品及其他规格及包装药品,包括在我省已挂网和未挂网产品。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4日至20日
三、产品信息维护
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登录(注册)”,选择“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后,依次点击“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药品产品代码勾选”-“非主备挂网产品代码勾选”,选择相应的国家医保代码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
四、产品信息确认及价格填报
(一)企业按照附件1中的产品信息,参照操作手册(附件2),选择本企业相关产品,完成产品信息与国家医保代码信息确认工作。
(二)自主选择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国采最高中选价、不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原则,填报我省挂网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一)已挂网产品要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挂网价格,不得以撤网代替调价。逾期不操作或价格不符合要求,视为拒绝调整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承诺事项,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处置。
(二)未挂网药品逾期未操作的,后续可按照药品日常增补挂网模块申报挂网。
2025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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