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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目录)7月14日 云南放大招!关于集采药品纳入 “三进” 清单通知发布!

  发布日期:2025/7/15 9:58:28

7月14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集采药品自愿纳入“三进”品种参考清单的通知

附件:1、承诺函.doc 供下载

附件:2、“三进”药品申报生产代理企业操作指引.pdf 供下载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云南省集采药品“三进”实施方案》(云医保〔2025〕27号,以下简称《方案》)启动实施,鼓励和支持医药企业自愿将集采药品申报纳入《云南省集采药品“三进”品种参考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所有在我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挂网的集采药品,中选企业均可自愿将其申报纳入《云南省集采药品“三进”品种参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操作方式


集采药品自愿申报纳入“三进”品种参考清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自2025年7月15日0时起,各相关集采药品中选企业可在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ynylbz.cn/web/hallEnter/#/zcLogin),登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后,选择“药品招标管理—三进药品申报—


三进药品申报管理”(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上传承诺书(附件1)后,勾选同意纳入《清单》的中选产品,点击申报产品按钮完成申报,并实行动态管理,中选企业可通过申报系统对纳入《清单》的中选产品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申报流程详见操作指引(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中选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申请集采药品纳入《清单》的集采中选企业要严格质量管理,除按相关集采文件和协议要求,保障参与集采医药机构供应外,还应保障“三进”机构药品供应。未申请纳入《清单》的集采中选药品,仍应按相关采购文件和协议要求,保障参与集采医药机构供应。对无正当理由不能供应保障稳定供应、超中选价格供应的集采药品,经医保部门约谈后仍拒不整改的,将依规进行处理。


联 系 人:陈  龙


联系电话:0871-63886059


2025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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