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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目录)7月21日 药品价格风险治理新变动 ! 除中成药以外,未过评药品也被纳入!

  发布日期:2025/7/22 10:04:24

7月21日,中成药治理话题备受关注,各地政策高度关注。药叶平台特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对比目录,其中包含宁夏发布的中成药目录包含 54 个品规,和今日内蒙古发布的《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目录》,103个中成药品规和 11 个未过评药品品规,其中包括36个重叠品规。这个目录也会根据各省发布的情况实时更新,想要对比目录点赞转发联系客服领取!


附件:1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自查表.xls 

附件:2业务受理表.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我区关于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依据国家下发医药价格风险线索,现就开展2025年第一批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一)部分中成药日均治疗费用超过同种药品最低日治疗费用3倍及以上。


(二)部分未过评仿制药价格高于过评仿制药价格,同时高于同种药品5倍以上。


二、治理要求


(一)价格调整要求


1.中成药按照不高于我区同品种药品最低日均治疗费用3倍的原则,调整挂网价格。


2.未过评仿制药按照我区同品规药品最低价5倍的原则调整挂网价格。


(二)价格调整处理


1.若企业同意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请在附件1中清晰、准确地填写调整后的相关价格,确保价格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及治理要求。


2.若企业不同意调价,化学药品按照最低价的1.8倍和3倍纳入纳入黄标红标管理,中成药按照最低价的3倍和5倍纳入黄标红标管理。


3.逾期未递交或未按要求填报的企业,所涉及产品将予以暂停挂网处理。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自查: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价格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自查表》(附件1)。


(二)材料递交:请各企业于2025年7月24日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网上办事系统】-【药品价格澄清相关专项通道】递交以下材料:


(1)业务受理表:需完整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办理事项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办理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及期限。


(3)情况说明:对企业价格调整情况、未调整原因等进行详细说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4)医药价格风险线索处置自查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药品价格相关数据及企业自查结论。


四、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虚报、瞒报价格信息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平台管理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在价格治理工作过程中,如企业对相关政策要求存在疑问,可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0471-4904007


2025年7月1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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