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目录)7月24日 重大消息!河北为避免集采结果重复,京津冀等集采周期延至年底! |
发布日期:2025/7/25 9:58:19 |
7月24日,河北省关于京津冀“3+N”集采、三明联盟带量采购、京津冀“天津”集采周期顺延的通知。新的采购周期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直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我省跟标的京津冀“3+N”联盟带量采购、三明联盟带量采购、京津冀(天津)集采药品中选结果于今年6月30日到期。目前牵头省份还没有新的中选结果,且部分品种与国家第十一批集中带量采购目录重复,为避免协议期内中选结果重复执行,拟将原中选结果延续半年至今年12月31日。
我省新的采购周期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三方协议签订日期2025年7月24日至7月31日零时止。三方协议约定量为上年该药品实际使用量80%的一半。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选择同质量层次价格低或较低的药品签约。门诊统筹药店根据需求需报量并签订三方协议,企业需按照协议量保障供应门诊统筹药店。
2025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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