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发布《川药招〔2025〕191 号关于公示部分药品降价的通知》,正式启动药品价格调整工作。根据企业提交的降价申请,拟对部分药品联动参考价格进行下调,相关信息已进入公示阶段。
附件:产品列表.xls

一、公示期关键时间节点
公示时段: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共 3 个工作日)
异议截止:公示期内每日 9:00-17:00 接受线上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异议处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仅限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提出,需满足:
1.实名提交(加盖企业公章)
2.按系统规范模板填写质疑函件
3.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无佐证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二)线上提交通道
1.登录入口: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
2.操作路径:登录系统 → 进入 "质疑投诉" 模块 → 下载标准模板 → 按要求填写并上传
三、各主体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
1.密切关注公示药品清单,提前做好采购计划调整准备
2.公示期后无异议药品价格将自动更新,需确保采购系统参数同步
药品生产 / 经营企业:
1.重点核查本企业相关药品的拟调整价格
2.异议材料需严格遵循 "一事一议" 原则,清晰列明质疑事项及依据
3.联系方式:028-85151912(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四、后续工作安排
公示期结束后,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将:对有效异议进行复核论证,对无异议药品价格实施正式调整,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最终调价结果公告。
2025 年 7 月 29 日
信息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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