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续约工作即将启动。新周期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30 日止,为期 1 年。通知对医疗机构采购要求、中选企业供应保障及配送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旨在持续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附件:江西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贵州省中选企业供应清单.xls

一、供应清单与采购周期
1. 供应清单
本次续约的中选企业及产品清单详见附件,涵盖干扰素类药品的主要供应渠道。各相关单位需及时查阅附件,确认本单位涉及的中选品种信息。

2. 执行时间
新采购周期自2025 年 7 月 31 日正式启动,至2026 年 7 月 30 日结束,为期 12 个月。各医疗机构需提前做好采购计划调整,确保新旧周期无缝衔接。
二、医疗机构采购要求
严格按照 "优先采购中选品种" 原则,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用药首选目录,确保完成第二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
加强内部药品使用管理,做好中选药品与非中选药品的处方转换衔接,保障患者用药连续性。
定期监测采购进度,每月向省药采中心报送中选药品采购数据及使用情况。
三、中选企业责任与保障措施
1. 供应保障义务
中选企业需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网络,每个市(州)配送企业数量不低于 2 家,且确保配送覆盖所有参与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响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48 小时,偏远地区不超过 72 小时。
2. 信用管理与违规处理
对无法保障供应或擅自停止供应的企业,将依据《药品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暂停中选资格 6-12 个月
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纳入药品采购失信黑名单
限制参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1-3 年
2025年7月29日
信息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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