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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目录)8月4日 河北门诊统筹药店注意!8 月 10 日前完成集采药品约定量填报,涉及 135 种药品!

  发布日期:2025/8/5 10:27:01

为解决部分集采中选药品供应问题,保障门诊统筹药店药品采购需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 2025 年 8 月 2 日发布《关于门诊统筹药店填报京津冀 “3+N”、湖北中成药集采药品约定量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门诊统筹药店按时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

附件:1.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表.xlsx 

附件:2.全国中成药第三批、首批扩围接续中选表.xlsx

一、填报核心信息

(一)填报范围

全省所有门诊统筹药店

(二)药品范围(共 135 种)

京津冀 “3+N”(天津)联盟集采:93 种

三明联盟:2 种

京津冀(天津第一批):3 种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第三批:19 种

首批扩围接续:18 种

(三)填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10 日 24:00 前

(四)系统填报路径

登录药品交易结算系统

进入【报量项目管理】模块

选择【门诊统筹药店报量】入口提交数据

二、药店责任与义务

(一)三项核心要求

? 必须填报约定量:未填报将影响药品采购资格

? 签订三方协议:药店需与中选企业及时签订采购协议

? 按时回款: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向企业支付货款

?? 责任提示: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的供应问题,由药店自行承担责任。

(二)药品选择原则

优先选择 同质量层次价格低或较低 的药品,既符合政策导向,又能降低采购成本。

三、企业履约保障措施

(一)企业不履约处理机制

若中选企业出现以下情况:

拒不签订三方协议

无正当理由不供应药品

药店可通过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 反馈,省局将采取:

? 约谈企业负责人

? 记入企业失信记录

? 限制后续集采参与资格

(二)问题反馈流程

收集企业违约证据(沟通记录、系统截图等)

提交至属地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省局在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四、操作温馨提示

时间管理:建议在 8 月 8 日前完成填报,预留系统审核和协议签订时间

系统操作:填报时注意核对药品通用名、规格、生产企业等信息,避免错填

政策咨询:可拨打属地医保局咨询电话(附河北省医保局联系表)

协议模板:登录系统【下载中心】获取标准化三方协议模板

五、政策意义

本次集中报量工作是落实国家药品集采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供需双方责任,将进一步:

? 保障临床用药稳定性

? 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请各门诊统筹药店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共同维护药品集采政策的落地见效!

2025年8月1日

信息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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