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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目录)8月5日 河北省药采中心:医药企业需在 8 月 25 日前完成药品配送情况核实与材料提交!

  发布日期:2025/8/6 10:37:51

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紧急通知,针对近期部分医药机构反映的挂网药品配送不及时问题,要求相关医药企业立即开展自查核实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情况说明材料,以保障全省药品供应稳定。

附件:未供应药品核实清单.xls
 

一、问题背景与核查目的

据医药机构反馈,部分已纳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存在配送不及时或拒绝配送的情况,影响了临床用药需求和患者治疗连续性。此次核查旨在督促企业履行供应责任,确保药品采购渠道畅通。

二、企业需落实的核心任务

1. 情况核实

相关企业需对照通知附件所列药品清单(具体详见官方附件),立即核查配送异常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库存状况、物流调配、政策理解等方面。

2. 材料提交

通过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 "药品挂网管理 - 申投诉管理" 模块,选择 "202507 药品供应保障" 服务事项,按要求上传情况说明材料(内容应包括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及保障承诺等)。

三、关键时间节点提醒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5 日 17:00,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将面临以下处理:

    暂停相关药品的挂网交易资格

    按《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失信企业评定及惩戒办法》进行失信等级评定

    限制参与未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四、操作指引与注意事项

1.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 360 极速模式)

2.进入 "申投诉管理" 模块,选择对应事项

3.上传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格式为 PDF 或 Word 文档

4.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具体号码以官方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与责任强调

各医药企业是药品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对故意拖延、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建议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在截止日前完成所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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