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重要公告,正式向社会公开第五批智能监管 "两库"(知识库、规则库)规则和知识点明细。此次发布聚焦 "药品限医疗机构级别" 规则,共包含 962 条知识点,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附件:第五批 药品限医疗机构级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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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口前移,实现从 "事后处罚" 到 "事前预防"
公告明确,此次知识点修订完善工作旨在帮助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医保基金监管规则,通过智能化方式主动合规、持续合规,实现监管关口前移。这一举措将有效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从传统的 "事后处罚" 模式向 "事前预防" 模式转变。
962 条知识点落地,省级医保平台需动态更新
本次公布的 962 条知识点明细,主要围绕 "药品限医疗机构级别" 规则展开。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及时根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对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 "两库" 进行动态更新,确保监管标准全国统一、执行到位。
医疗机构如何应用?两大方向助力合规管理
公告特别指出,定点医药机构可通过两种方式应用智能监管 "两库":
将 "两库" 置于本机构智能提醒等信息化系统中
对接医保部门智能监管系统事前提醒功能模块
通过上述应用,医疗机构可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开展自动提醒和自查自纠,将不合规的行为消除在 "萌芽" 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意见反馈通道已开通,共同完善监管体系
国家医保局表示,欢迎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在使用 "两库" 规则和知识点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反馈可发送至专用邮箱:jjjgs522@nhsa.gov.cn。
此次第五批智能监管 "两库" 规则的发布,是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精细化、智能化监管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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