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重要公告,对地夸磷索钠滴眼液等 77 个药品的价格调整进行公示。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公示期为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 日,公示结束后调整后的价格将正式更新至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医疗机构及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公示信息,如有异议可按规定流程提交。
附件:地夸磷索钠滴眼液等77个调整药品价格信息表.xls

1. 调整范围
本次价格调整涉及77 个药品,包括临床常用药地夸磷索钠滴眼液等。

2. 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0 日(共 3 天)
3. 异议处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步骤提交申诉:
登录 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进入 申投诉子系统 → 申投诉管理 → 产品质疑目录
选择对应目录,填写并提交申投诉信息
价格生效时间:公示期结束后,调整后的价格将自动更新至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政策依据:本次调整依据《关于开展河南省 2019 年度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2 号)及《关于企业申报承诺拟供应价格和医药价格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联系方式:如需咨询公示相关问题,可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客服渠道反馈。
2025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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