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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吉林省医保新政:11项举措加速创新药落地 !

  发布日期:2025/8/21 9:53:42

近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创新药落地应用若干举措的通知》,旨在加快创新药临床普及,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这是落实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从准入、配备、支付、服务四大维度优化创新药医保管理。

一、优化创新药准入流程,加速临床可用


1. 国家目录落地“零延迟”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后,吉林省将按规定时限完成医保系统更新,确保新纳入创新药及时供患者使用。严禁增设准入条件或限制,严格执行国家谈判药品支付标准。


2. 挂网审核“15日办结”


创新药获批上市后,企业提交完整材料,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审核,大幅缩短药品进入市场的周期。


3. 智能监控保障基金安全


通过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分析创新药费用,建立用量及费用异常预警机制,同时推进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管理,防止仿冒品流入市场。


二、推动医疗机构配备,确保临床可及


1. 3个月内纳入采购目录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在目录更新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按临床需求将创新药纳入采购目录。不得以“药占比”“一品两规”等为由限制配备。


2. 临时采购通道兜底保障


对临床必需但未配备的创新药,医疗机构可建立临时采购通道,或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由定点药店供应,解决“患者等药”问题。


3. 配备情况纳入考核


创新药配备使用将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重点,每季度监测统计,对未按规定执行的机构将约谈整改。


三、完善多元支付体系,减轻患者负担


1. 特例单议破解支付难题


对不适合按病种支付的创新药使用病例,医疗机构可申报特例单议。医保部门按月/季度组织专家评议,灵活采用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


2. 医保+商保共付模式


探索建立医保与商业保险多方共付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创新药专属保险,覆盖医保外费用,进一步降低患者自付比例。


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优化就医体验


1. “双通道”购药更便捷


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将纳入“双通道”管理,患者可凭处方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相关费用在DRG/DIP结算基础上予以权重加成,保障供应。


2. 医保药品云平台提速流通


加快省级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集成药品查询、采购、配送跟踪、结算支付等功能,实时监测库存与使用数据,降低交易成本。


3. 电子处方流转全监管


完善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现医疗机构与药店间处方安全高效流转,同时强化智能审核,防范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行为。

 

此次新政通过简化流程、强化责任、创新支付、优化服务,将大幅提升创新药的可及性与可负担性,不仅惠及患者,也为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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