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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重庆医保局大动作: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械货款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5/8/27 9:47:32

医疗市场的良性运转离不开顺畅的结算机制,但长期以来,传统药械货款结算模式却存在诸多痛点。医疗机构需先行垫付大量采购资金,面临沉重的资金周转压力;药械企业则深陷应收账款周期长的困境,导致资金回笼慢、供应链稳定性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也让药械企业难以将更多精力投入研发创新,最终影响整个医疗市场的活力释放。


为破解这一困局,重庆市医保局近期出台药械货款直接结算新政(渝医保发〔2025〕31号),将其作为医保支付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直接结算机制,新政直指传统模式的核心痛点,旨在减轻医疗机构垫付负担、缩短企业回款周期,从根本上稳定医疗供应链,激活市场主体活力。这一政策的落地,标志着重庆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实施范围与覆盖对象


重庆医保新政的药械货款直接结算政策,其实施范围与覆盖对象主要围绕三大核心维度展开,清晰界定了政策落地的具体边界:


三大核心实施范围


    结算范围
    :以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为重点,覆盖群众常用及临床必需的药械产品
    医疗机构范围
    :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必须参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参照执行
    企业范围
    :配送供应本市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产品的医药企业


这一划分既聚焦药械流通的关键环节,也兼顾了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确保政策精准覆盖最需要的领域。


结算流程与支付规则


新政构建了"线上确认-基金抵扣-及时拨付"全闭环结算流程,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货款确认


    医疗机构在招采管理系统收货收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逾期自动确认),重庆药品交易所每月1日推送待支付数据,医疗机构5日前完成核对(逾期自动确认)

    基金抵扣机制


    二级及以上医院:职工医保基金扣减货款

    其他定点机构:居民医保基金扣减货款*当月不足扣减的,由医疗机构自行支付


    支付时限


    医保部门原则上每月28日前将已抵扣基金拨付至企业账户较传统模式平均缩短回款周期20-30天


核心实施措施


新政落地主要通过两大支柱保障执行:

    协议管理
    :纳入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明确委托结算关系、数据责任和争议处理机制
    系统支撑
    :依托重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从采购下单、发票创建到资金拨付的全流程线上化操作


医疗机构操作指南


    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申报"全流程线上操作,各环节数据需实时同步至医保平台
    验收关键动作
    :验收凭证必须包含药械唯一追溯码,确保产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追溯码缺失将导致申报驳回


医药企业对接规范


    按重庆医保局技术标准完成ERP系统对接,登录重庆医保局官网下载最新接口文档(路径:政务服务→医药机构服务→接口下载)
    对账争议处理需在收到对账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超期将按系统默认结果处理


医保部门审核要点


    重点校验药械价格是否符合集采中标价、挂网价等政策规定
    核查采购数量与临床使用量的匹配性,防止超适应症采购或虚报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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