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执行2025年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含首批扩围接续)和本市2022年带量谈判期满接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中成药集采覆盖范围、采购周期及执行要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非公立医保定点机构按协议要求积极参与,执行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

一、实施范围与采购周期
医疗机构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强制参与,非公立医保定点机构自愿加入
采购周期: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每年签订采购协议,可一次性签约至周期结束
药品范围:中选药品实行统一挂网、调价,非中选药品可作为补充采购
关键时间节点
时间
事项
9月15日
招采子系统调整中选药品信息及价格,医疗机构可查询任务量并备货
9月20日
全市医疗机构正式执行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二、医疗机构核心要求
1. 药品进院与使用
无需委员会投票:中选药品必须及时进院并优先使用
采购协议签订:明确年度采购量,实时监控完成进度
回款时限: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结清货款
2. 考核与激励
未完成采购量:按未完成金额扣减医保基金,造成损失加倍扣减
结余留用政策:完成采购量后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可享受医保资金结余留用
特殊情况处理:因医保目录调整、临床指南变化等导致用量变化的,可调整考核要求
三、药企供应责任
备货要求:提前排产备货,按要求报送库存报告
超量供应:采购周期内超出约定量部分仍按中选价供应
违约处理:供应不足或质量问题将面临约谈、核减任务量、纳入失信名单等处罚
四、患者影响与就医提示
药品降价:中选药品价格统一调整,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用药衔接:对特殊需求患者做好用药过渡,避免"一刀切"停用原有药品
替代保障:中选药品断供时,优先选用日均治疗费用更低的其他中选药品
本次集采政策通过强化医疗机构考核、优化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中成药价格合理化。距离9月20日全面执行仅剩10天,各相关单位需加快系统调试、药品备货和内部培训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患者可关注就诊医疗机构的药品调整通知,合理安排购药计划。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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