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带量采购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对于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具有关键意义。为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湖北省医保局依据相关批次采购文件及中选结果,针对多省联盟集采药品开展了系统性工作。
附件:1新疆二十六省联盟中选药品拟调整结果.pdf
附件:2 江西十六省联盟中选药品拟调整结果.pdf
附件:3 河南十七省接续联盟中选药品拟调整结果.pdf
附件:4 相关非中选药品拟调整结果.pdf
附件:5 相关药品拟暂停挂网结果.pdf

一、公示范围
本次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挂网价公示明确涵盖以下区域联盟,相关医药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可通过联盟名称快速定位自身所属范围:
• 新疆 二十六省联盟集采药品
• 江西 十六省联盟集采药品
• 河南 十七省接续联盟集采药品
二、时间安排
本次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挂网价公示的时间节点已正式确定,相关单位需重点关注以下时间安排,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必要操作。
公示日期: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8 日(共 7 天,工作日内可进行相关操作)。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此期间完成挂网价信息的核对、确认或申诉等工作,避免因逾期影响后续流程推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示期涵盖 5 个工作日,建议相关负责人提前规划时间,确保在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必要操作,以保障药品挂网流程的顺利进行。
查看方式:相关单位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医药价格和招采服务网”**获取本次公示的药品挂网价详细信息,官方指定查询网址为:
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
申诉方式:公示期内对挂网价有异议的单位,需通过上述平台 “药品准入” 模块中的 “申(投)诉管理” 页面提交申诉材料,申诉内容需包含异议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湖北省医保局在此特别提醒:各相关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公示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仔细核查信息。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须严格遵循官方指引的申诉路径提交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助力集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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