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又有新进展——9月申报的国采、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相关事宜已正式进入公示阶段。这一举措旨在规范药品挂网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集采药品顺利进入采购渠道,为后续药品供应和价格稳定打下基础。
附件:1.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xls
附件:2.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xlsx

一、公示时间
本次河北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公示已正式启动,相关企业需重点关注公示周期以确保及时参与。公示起止日期为:
2025年9月17日 - 2025年9月19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河北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公示的范围已明确划定,主要涵盖两类9月申报的集采药品,方便相关企业快速对应自身产品类型。
涉及药品类型
国采同通用名药品
:指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同通用名药品。
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
:包括河北省及各联盟地区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同通用名药品。

三、申诉方式
平台入口
为方便企业快速找到操作入口,以下是河北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公示的具体平台路径指引,建议相关负责人按步骤操作:
第一步:登录 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
第二步: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模块
第三步:点击「我的工作台」
第四步:选择「国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或「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入口
操作步骤
企业在进行河北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相关申投诉操作时,可按以下两步完成:
选择事项
:根据实际需求,在申投诉事项中选择 【国采同通用名(2025年9月份)】 或 【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2025年9月份)】。
提交材料
:完成事项选择后,按要求提交对应的申(投)诉材料即可。
材料要求
为确保河北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公示工作的规范推进,相关主体在提交材料时需严格遵循以下核心要求:
问题描述
:需做到 准确详细,需清晰阐述药品挂网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价格数据等关键要素,避免模糊表述或信息缺失。
证明材料
:须满足 真实可靠 与 清晰可辨 双重标准,提交的各类凭证(如资质文件、价格证明等)需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同时确保扫描件或复印件的清晰度,保障审核环节高效开展。
四、联系方式
在挂网公示操作过程中,若企业遇到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联系相关部门获取帮助。
咨询电话:0311-6690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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