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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近日发布重要通知,正式启动第九批、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的信息维护及公示工作。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维护,并关注后续公示及异议处理。

一、适用品种范围
第十批非主供、备供、第二备供的中选药品
第九批、第十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
第九批、第十批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药品
二、关键时间节点
信息维护阶段:2025年10月9日—10月14日12时
操作指南: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网(首页“文件下载”栏目)查阅《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生产企业使用手册》
信息公示阶段:2025年10月15日—10月17日17时
查看路径: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药品集中采购系统”—“第九批、第十批同品种名称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非中选药品信息公示”
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可在线提交异议说明及佐证材料(无需现场递交),未提供佐证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后续工作安排
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规则及供应价格填报时间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后续公告。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咨询电话:022-24538156
联系邮箱:tjmpc@tjmp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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