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自2025年10月10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采购将全面纳入阳光挂网平台,旨在规范采购流程、保障药品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采购范围与时间节点
覆盖对象: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院)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
执行时间表:
2025年11月1日
:全国中药饮片集采非中选产品需通过平台采购
2025年12月1日
:非集采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全面实现平台采购
未按规定采购的产品,医保部门将采取约谈、暂停医保费用拨付等措施,逐步实现“非平台网采不结算”。
二、企业与产品挂网要求
企业资质:需注册平台账号,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价格申报:
基于我省至少3家二级以上医院实际交易价申报挂网价,不得高于最高成交价
中药饮片需区分质量等级,体现“优质优价”并提供票据证明
价格调整:鼓励主动降价;申请涨价需提交成本证明并公开接受监督
三、采购交易规则
议价方式:医疗机构通过平台与企业议价,议定价格不得高于挂网价,禁止“二次议价”或变相返点。
备案采购:未挂网产品可备案采购,但年度金额不超过该机构中药采购总额的10%。
补单要求:通知发布前已采购但未使用的产品,需按临床使用日期在平台补单。
四、质量与诚信管理
质量责任:企业需按申报标准供货,医疗机构严格验收,不符要求产品拒绝入库。
诚信承诺: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评价并处置。
政策意义
此次新政通过“阳光采购”实现价格透明化、流程规范化,既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又推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政策有效期2年,相关企业与医疗机构需及时做好平台对接准备。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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