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正式发布通知,宣布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在广西落地实施。
附件: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xlsx

覆盖范围扩大至社会办医与零售药店
本次集采实施范围实现突破性扩展。机构方面,不仅包含全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驻桂医保定点军队医疗及药材供应机构,更首次明确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参加,这意味着更多患者有望通过多元化渠道享受集采降价红利。品种范围则严格按照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供应清单执行,具体品种可通过官方附件查询。
两年采购周期锁定价格 超量仍按中选价供应
采购周期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长达两年多的执行期为市场提供稳定预期。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明确规定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足量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这一"超量不加价"条款将有效保障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同时避免企业因用量超标而变相涨价。
协议签订方式灵活,医疗机构可选择每年一签或直接签约至周期结束,但续签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水平。政策特别强调,如遇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变化将及时调整,体现政策衔接的灵活性。
关键时间节点出炉 企业医疗机构需同步行动
中选企业面临紧迫的挂网申报时限,必须在2025年10月20日前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广西)完成信息补充与挂网申报。生产企业需自主选定配送企业并完成配送协议签约,这对企业的供应链响应能力提出考验。
医疗机构的合同签订工作将在10月21日至11月9日期间进行,需在招采子系统中与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完成三方合同签订。而预付周转金申请则需在12月10日前提交,未申请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这直接关系到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效率。
中选药品享多重政策倾斜 医保支付标准全面协同
为确保中选产品落地,政策推出组合拳保障措施。医疗机构须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规格限制及配送开户等理由设置障碍,且协议期内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收取附加费用。在使用量上,不仅要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部分仍需优先采购中选产品。
医保支付标准实现与中选价格深度协同,医保目录内集采药品以中选价为基准确定支付标准。同通用名下非中选品种按差比价换算后,执行"就低原则";原研药、参比制剂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实行同一支付标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通过评价的药品,这一规则将加速低质仿制药的市场出清。
医保部门强化监管 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各级医保部门将承担牵头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重点监督医疗机构中选品种使用情况。政策特别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配套政策方面,供应保障、货款结算、医保预付、结余留用等均参照广西现行规定执行,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此次二十六省联盟集采落地广西,是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重要举措。随着采购周期的启动,患者将逐步感受到药品价格下降带来的实惠,而医药市场格局也将迎来新一轮调整。如何在保障供应与企业合理利润间找到平衡点,成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关键命题。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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