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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目录)10月30日 甘肃1905种未集采药品明起执行新价格标识!

  发布日期:2025/10/31 10:02:18

2025年10月30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重磅通知,1905个集采未中选药品将从明天(10月3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价格风险标识管理。

附件: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重新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一览表.xls   

本次调整覆盖全省挂网的所有集采未中选药品,经过公示、申诉和企业自主降价等流程后,最终形成七大类处置方案:

    60个药品调整挂网目录,意味着这些药品的采购渠道或支付标准将发生变化

    35个药品获得豁免不予处置,暂时维持原有状态

    32个药品因未达处置标准不予处置

    19个药品直接被撤网,彻底退出甘肃省级采购平台

    329个药品暂停交易,恢复时间待定

    603个药品被纳入黄标管理,需重点监控价格波动

    830个药品被纳入红标管理,面临更严格的价格管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原价格风险处置结果将从明天起全部废止,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适配。有药企负责人向媒体表示:"这次调整范围远超预期,我们连夜在核对自家产品的标识状态。"

除了具体药品的处置结果,通知中对《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的三条补充解释同样引发行业高度关注:

化学药品分类认定首次明确:化学药品1类、5.1类,以及原国家发改委单独定价的原研药品,将视同为参比制剂进行挂网和价格管理。这意味着这些药品将获得与原研药同等的市场地位。

参比制剂变更认定规则解决了行业长期困惑:当原研药或参比制剂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发生变更,但国家药监局目录尚未更新时,只要原料和生产工艺未变,仍视为原研或参比制剂。某外资药企法规部经理坦言:"这条规则让我们的产品变更有了明确依据。"

差比价计算方法进一步细化:同品种同剂型药品中,部分规格有参比制剂时,无参比制剂的规格将按差比价规则就近计算比价参照价格。业内专家分析,这将有效防止企业通过规格差异规避价格管控。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调整结果将从10月3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医疗机构需及时更新采购系统,确保临床用药不受影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则要核对自家产品的处置类别,特别是被纳入红标管理的830个药品,需严格按照新规执行价格政策。

省医保局特别提醒,相关企业如有疑问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政策问题可咨询0931-8127135。这次大规模调整,既是甘肃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要举措,也为全国未集采药品的价格管理提供了新的探索样本。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正变得更加透明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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