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目录)11月10日 河北药品挂网公示进入倒计时 独家药品企业请注意申投诉窗口! |
| 发布日期:2025/11/11 9:2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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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磅通知,部分符合挂网条件的独家药品正处于公示期。这场关乎药品市场准入的关键窗口期将于11月12日正式关闭。
附件:1.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独家药品表.xls
附件:2.需参与竞价药品表.xls
附件:3.需补充材料药品表.xls
附件:4.新申报不符合挂网条件独家药品表.xls

本次公示对象明确指向独家药品,这类药品因市场竞争格局特殊,其挂网价格和资质审核向来是行业关注的焦点。根据通知内容,公示信息主要包含三个核心维度:药品通用名与剂型的合规性、生产企业资质文件的完整性,以及申报价格的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示采用"先审后挂"机制。河北省药采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对企业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了两轮交叉核验,确保基础信息无误后才进入公示环节。"这意味着进入公示名单的药品已通过初步审核,但仍需接受市场监督
面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企业,需在11月7日至12日期间完成申投诉操作。具体路径为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后,依次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独家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模块,务必选择【化药独家】分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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