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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局紧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全国中成药联盟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采购数据填报工作。
附件:2025年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的24款药品名单

本次集采覆盖范围空前广泛: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需强制参加,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则按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执行。值得注意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代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需独自领取账号填报,避免漏报。如果医疗机构有采购需求但系统内暂无账号,各区医保部门需及时汇总申请报至市药采中心。
医疗机构填报截止:2025年11月21日24时(周五),逾期原则上不再接受补报;
各区医保审核截止:11月22日24时(周六)前完成;
全市汇总上报截止:11月24日(周一)前报送国家联采办。
填报全流程
第一步:领取账号密码
医疗机构需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bfw.ybj.beijing.gov.cn/#/Index),进入"药品交易结算-通知公告-集采账号领取"菜单查询账号密码。各区医保部门审核账号则通过京办发放。
第二步:登录填报系统
使用领取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系统内提供操作手册和视频教程,建议填报前仔细阅读。
第三步:准备填报材料
需填报的核心内容包括:
资质信息:公立医疗机构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二级及以上医院需额外上传等级证明
采购数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历史采购量、价格、金额及未来需求量
承诺函: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
通知明确要求:历史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2024年实际网采数量,需求量未达历史采购量80%的必须提交说明材料。特别注意:
口服剂型年采购量少于10盒、注射剂型少于10支的产品无需填报
多包装注射剂型需折算为单支填报
小蜜丸、水蜜丸等不同丸剂包装方式要区分清楚
上报数据将作为协议采购量核算基数和集采执行考核依据,市医保局将重点监测"有量不报、报而不采、采而不足"等问题。
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市药采中心咨询电话:010-55528871。各区医保部门也需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报量审核,对数据差异过大、与服务能力不符、缺少签字盖章等情况要及时督促纠正。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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