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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湖北省医保局正式发布通知,宣布自11月30日起同步执行河南十七省接续联盟、江西十六省联盟和新疆二十六省联盟的药品集采中选结果。
附件:1 河南十七省接续联盟中选药品供应清单.pdf
附件:2 江西十六省联盟中选药品供应清单.pdf
附件:3 新疆二十六省联盟中选药品供应清单.pdf
附件:4 非中选药品价格等挂网信息调整结果表.pdf
附件:5 暂停挂网药品清单 .pdf
附件:1 河南十七省接续联盟中选药品供应清单.xls
附件:2 江西十六省联盟中选药品供应清单.xls
附件:3 新疆二十六省联盟中选药品供应清单.xls
附件:4 非中选药品价格等挂网信息调整结果表.xls

一、核心政策要点
1. 执行时间明确
2025年11月30日起正式实施,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药店。
2. 三省联盟采购周期
• 河南十七省联盟:至2027年11月30日
• 江西十六省联盟:至2026年12月31日
• 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至2027年12月31日
采购协议每年一签,与国家集采重复品种将执行至国采落地。
3. 价格管控新规
中选药品:严格按中选价执行,禁止二次议价,超量采购仍需按中选价供应。
非中选药品:挂网价不得高于全国省级平台最低价,未过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本省同品种过评药最低价。
价格动态就低:新省级集采价更低时,企业须30日内主动申请调价。
4. 医疗机构采购要求
必须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线上采购,严禁线下交易。
需完成协议采购量,超量部分仍优先采购中选产品,采购情况纳入医保考核。
二、患者与机构影响
患者实惠看得见
参考全国平均降幅,药品价格将平均下降50%左右,部分品种降幅超80%,常见病、慢性病用药负担显著减轻。
医疗机构准备要点
11月30日前完成平台系统对接和人员培训,签订电子协议,确保采购流程合规。
优先采购中选药品,避免集中扎堆采购,保障临床用药连续性。
三、质量与供应保障
中选企业为质量第一责任人,须确保药品质量合格,配送企业需具备追溯体系。
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提高效率,质量或供应问题将严肃处置,为患者用药安全上"双保险"。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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