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5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功能整合,可设立分区合理、动线流畅的“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为指导各地根据需要促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需求,我委制定了《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11月14日
声明:本文系转载内容,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