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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五批药品集采品种同步纳入执行范围,执行时间为12个月。
附件:供应品种清单.pdf
附件:供应品种清单.xls

本次执行范围包括五大类集采品种:第六批国采中选品种、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采中选品种、干扰素省际联盟集采(浙江)中选品种、十六省(市、区)联盟集采中选品种,以及浙江省第三批药品集采中选品种。
本次采用网上签约方式,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确认同意即完成购销协议签订。签约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31日。
本次集采品种自2025年12月4日起执行,周期为12个月(期间如有接续集采按新结果执行)。医疗机构须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保障完成约定采购量;协议期内中选药品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的,超量部分仍按中选价供应至周期届满。
特殊品种方面,维生素B6注射液因原中选企业不接受原价格接续,医药机构可按需采购平台挂网产品,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监管方面,医疗机构须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网上采购中选药品,严禁网下采购;中选产品货款结算时间最长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药企需保障供应,医保部门加强指导管理。
过渡安排:第八批国采及长三角联盟集采(国采第二、四批部分品种)采购周期至2025年底,本次不再组织签约,医疗机构在国家接续结果执行前仍需优先采购使用原中选药品。
本次五批药品集采的同步执行,将进一步扩大降价药品覆盖范围,惠及更多患者。相关部门将确保政策落地,保障药品降价与供应稳定。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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