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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8号),明确提出到2030年,所有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成至少1个特色科室。

文件首次提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硬指标:2030年前,达标机构必须建成至少1个特色科室,其他机构鼓励建设。
政策明确基层特色科室的发展方向:优先建设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同时重点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的专病诊疗能力。
人员配备迎来"强基层"突破。文件要求每个特色科室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其中1名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护士及技术人员需"能胜任相应专业"。政策明确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以基层为主要执业地点。
服务能力有了量化标准。单个特色科室需连续三年年诊疗量不少于3000人次(10万人口以下县可酌减),或占机构总诊疗量比例不低于10%;开展住院服务的,入院人数占比也需达到10%。
医联体帮扶机制全面升级。城市二、三级医院需通过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专科共建、联合门诊等形式,长期派驻人员支持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政策实施后,普通百姓将直接感受到三大变化:常见病就近看,无需再挤大医院;慢性病家门口管,高血压、糖尿病等可在社区获得专业化管理;康复护理更方便,术后康复、疼痛管理等服务将覆盖更多社区。
医保政策也将同步支持。文件提出"适合基层诊治的病种,实行统筹区内同病同付",通过医保杠杆引导患者优先选择基层就医。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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